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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作者:浙江捷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31 08:23:54

杭州商标注册是一个时间周期长,过程比较麻烦而且很容易出现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重要阶段,而且随着商标法的不断完善,注册商标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导致商标注册困难,只有做好商标的准备工作,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才能减少人为因素的造成的时间延迟和驳回等情况,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才能有备无患。在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一、选择商标代理公司的技巧大家在注册商标之前,都想要选择正规的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这样不仅服务好、办理速度快、而且还有保障,自然是选择大型的商标代理公司,而不是选择小公司进行办理,没有任何的保障,其实选择代理公司有可能的话可以实地考擦,比较直观,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公司的规模,了解分公司的数量、以及员工的数量,并从这两个方面可以看出公司的大小,之后在从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解,只有完善的企业架构,才能在各个业务环节中,有着相应的保障,有能力独自完成商标的相关业务。

二、如何选择商标以及商标类别一般商标注册都是自己设计商标或者是将商标的因素和要求等告知代理公司由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商标设计,都是比较正常的,而且商标代理公司都是比较专业的,所以一般不会出现基本错误,而我们自己在设计商标时,一定要突出商标的显著特征,才能够与他人的商标及产品进行区分,为了提高商标的通过率,严禁使用商标禁词,之后用商标查询的方法了解该商标是否已被注册,或者他人先进行注册等情况,在选择商标类别的过程中,需要按照自己的产品进行选择商标类别,或者是商标类别的范围大于产品的范围,这样更有利的保护自己的商标。

三、商标注册资料准备准备商标注册资料一定要齐全,避免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因为商标资料的不齐全而导致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者是延期等,一般对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有所不了解的,都可以咨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并实施以来,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驰名商标作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局在受理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企业对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诉求和申报程序不甚了解,有些商标代理机构以及不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利用企业急于认定驰名商标的心理,向企业收取高额费用,不仅使企业蒙受损失,而且损害了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规范驰名商标申报程序,避免上述问题继续发生,保证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就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我局。

二、企业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一)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二)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三)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四)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其他损害而难以解决的。

三、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根据《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的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五、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

六、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七、各省级工商局应严格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及本通知精神,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大对驰名商标认定目的及作用的宣传力度。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行政管理机关等行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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