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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杭州商标注册侵权行为?   

作者:浙江捷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1 08:39:22

商标之所以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因为企业是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武器,而品牌战略是企业竞争市场的关键所在。但凡了解商标作用的企业,一般都会到主管部门部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当然,并不是说去申请就一定成功。大部分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都会将商标注册委托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除了要注重商标注册外,还要了解构成商标侵权的要素,不要连自己的商标遭人侵权还不知情,这样真的是免费为别人做嫁衣。了解杭州商标注册侵权行为,除了防止自己的商标遭人侵犯外,还能判断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何判断杭州商标注册侵权行为?   

一、《商标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种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法实施条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6)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每个商家都想给自己的商品起个响亮且彰显商品优秀品质的名字,但有时商标起名往往使用过于强调商品品质的词汇作为商标,却不经意带有民族歧视性或夸大宣传,从而导致无法获得注册。那究竟什么是民族歧视性和夸大宣传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所谓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是指商标的构成要素如文字、图形等带有对特定民族进行丑化、贬低或者其他对其不平等看待的内容。

对某一标志是否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判断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来判断。例如,“黑鬼”是对黑人人种的蔑称。将“黑鬼”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无论是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也不论是何种商品或服务,都会明显地损害黑人的尊严,对黑人人种有较为强烈的歧视含义。有些与民族或人种或种族有关的文字、图形等,其本身可能不具有歧视含义,但如果使用在某些商品或者服务上,也可能产生民族歧视性的效果。

夸大宣传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做了超过其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固有程度的表示;欺骗是指夸大宣传的表示所使用的文字、图形等掩盖了申请注册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使得公众对商品和服务的真相产生错误的认识。

如在香烟上使用“健康”商标,以及在人体助长器上使用“一日三寸”等,即是如此。这两个商标对各自商品固有的功能作了夸大性的宣传,并易使公众误认为香烟有益于健康,或误认为人体助长器能使人一天长三寸。 

其实商标本身即具有一定的宣传作用,且我国现行商标法也允许商家利用商标对商品品质进行一定的宣传,市场上也存在一些带有宣传商品品质或功效的商标,如“美加净”和“永久”等,但这些商标的宣传商品品质的作用十分有限,对消费者不具有欺骗性,因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所以,当商标名比较多不容易判断时,企业就以是否能够让公众引起误认为准则。如果还是不能判断则可以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解决了。

我国的代理机构很多,而相信都不会很难理解,代理机构就是代理委托人委托的事情,著作权代理机构的定义就是委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将办理著作权申请或者其他著作权的事务交给代理服务机构的事项,跟服务行业差不多,而著作权代理机构是经过国家版权局审核批准成立的代理机构。

著作权代理机构的含义不难理解,没有时间或者是有其他原因的申请人可以委托给代理公司代理办理,著作权代理机构的职能是什么呢?代理机构是一个经过国家版权局批准的代理机构,专业人员肯定是有专业的知识的,对于法律以及政策行情都是比较熟悉的。第一,代理签订合同,第二,统一授权、统一收费并进行分配,第三,为著作人提供法律咨询并帮助著作人诉讼,第四,代表著作人权益,参与著作权法以及在一定情况下代表国家参加国家著作权会议。这就是著作权代理的四大职能了。 

在著作权代理机构的职能中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哪一个职能都是在完成以后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其中第二个职能对于统一分配的方式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一类的一般比较适合音乐作品的表演、播放和录制。更加需要注意的是第四点,第四点要注意代理机构代表的是委托人的著作权所以仅仅是占有一席之地,并不是所有著作权的代表人都是可以参加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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