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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杭州商标注册的主要目的

作者:浙江捷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5 08:46:56

商标注册是产品迈向市场化的第一步,它能够有助于提高商品在市场上的识别度。拥有一个清晰醒目的商标,也有助于他人能够更好的认识到产品所蕴含的价值,例如世界范围内很多知名的商标普及性都非常广大,到了老少皆知的效果。下面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来谈一谈杭州商标注册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首先,商标是一种个性化很强的标志类型,它主要通过前期的设计结合图形、文字、数字等多种组合形式,达到醒目、鲜明的设计效果,正是基于这样的目的我们才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因为一旦注册之后的商标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能对商标进行仿制,也就是生产所谓的山寨产品,如果商家一旦在市场上发现相似度高的商标,以此来谋取私利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的,因此它也是对商家一种很好的保护。    

其次,商标注册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专门的申请,并且获得认可和审查的过程。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在市面上是不能够直接进行使用的,因为它不代表商家的产品质量及信誉问题,很容易带来行业混乱,我国对于这方面监管力度也是非常严格的,因此有志于扩大生产规模的商家最好能够按部就班的对自家的商标申请注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    

最后,商标注册还有一个关键目的,就是可以迅速抢占先机,因为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是先到先得的原则。如果商家因为个人拖延等原因未及时对商标进行注册,而被其他商家进行抢注的话,那么原先的商家就不能以这个商标从事经营和销售活动,对于一些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来说,商标遭到抢注所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广大商家在有必要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办理好商标注册相关的申请手续,不要因为嫌一时的麻烦而错失良机。

商标与企业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商标与企业名称又有密切联系,尤其是它们在将本企业与其它企业、本商品与其它商品相区别的作用上十分类似。

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商品所使用的商标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有的企业在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后就将商标改作为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来使用,如原青岛电冰箱总厂改为“海尔集团公司”,原今日集团更名为“乐百氏”。也有一部分企业为打开市场销路,在感觉到法律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规定得较为严厉后,便转而考虑将他人的商标拿来作为自己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即产生了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问题,其实这也属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包括:

1、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被其它企业有意或者无意地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即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

2、将它人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作为商标使用,即商标权侵犯企业名称权。先进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商标知名度的创立时间愈来愈短,相比之下,企业名称创出知名度的机会和难度要大得多,故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的情况要远多于商标权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情况。

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问题如何解决呢?  一、199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未充分估计到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的诸多情况,其在第9条中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以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第5条还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名称权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应适用“可以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但此种标准对个人的主观判断依赖很大,不同的社会背景,文化程度、行业特点、心理状态等都可能造成大相径庭的判断结果。故不具备法条应有的清晰性和明确性,导致有关部门在实际执行中的有意或无意的偏差。

二、1992年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开始浮出水面,91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明显滞后现实的发展。1993年12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这部肩负维护市场公平重任的法律仍然未对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现象予以足够重视。其对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的情况没有丝毫触及,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现象则规定了一个十分模糊的标准“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第五条第3款)。1996年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专卖店(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工商标字[1996]第157号)。此通知针对“有些地方的商品销售网点和提供某种服务的站点,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擅自将其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或营业招牌使用。

三、由于上述法律文件一直未能彻底解决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问题,企业权益被恶意侵害现象普遍存在,不仅在个体上使企业权益受到侵害,也从整体上损害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过程,直接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在进一步深入改革、准备加入WTO法律条件上的不足之处。

这几天小编的朋友们的淘宝店铺都收到了这个通知。经淘宝网核实,一些类目下部分品牌存在司法无效的情况,主要是商标未注册成功或者已无效,或者品牌的注册范围不包含商品类目的情况,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对消费者的误导,淘宝网决定在2019年12月25日清退一批此类未注册成功/无效品牌。

(1)如果我想继续出售该品牌商品,我该怎么做?如果您需要继续出售该品牌的商品,请去商标网申请该品牌,当申请完成后,可通过淘宝网品牌入驻流程重新入驻。

(2)我可不可以更换为其他品牌进行出售?不可以。无效品牌对应的商品请您自行删除,不得上架。如果您随意更改为其他品牌,淘宝网会依据淘宝网的相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置。淘宝从2019年12月25日开始,将清退未注册商标品牌以及无效商标品牌,没有商标产品将进行下架,各企业用户留意,不要因为一个商标影响整个店铺,最后因小失大。

商标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能使消费者记住您的品牌。我国巨大的市场给投资者提供了无限的商机,亦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注册商标,将使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得到法律保障。商标保护不仅是打造品牌和占据市场的利器,更是企业创造利润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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