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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个人商标转让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浙江捷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1 08:24:57

在商标行政执法以及司法保护中,判定两件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是经常遇到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未经杭州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判定标准作出规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通常可以参照以下司法解释或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八条之规定,“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第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4)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二款,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条提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2号)第十六条则规定: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第6条曾提出:认定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要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程度和市场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以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搭车、模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18号)第19条进一步提出:妥善处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的关系,准确把握认定商标近似的法律尺度。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相关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上构成近似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关商标构成要素整体上不近似,但主张权利的商标的知名度远高于被诉侵权商标的,可以比较主要部分以决定其近似与否。要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与特殊情况下允许构成要素近似商标之间适当共存的关系。相关商标均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相关商标的共存是特殊条件下形成时,认定商标近似还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商标与专利的区别:商标和专利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概念上来说两者完全不同,但是中间也是有着一丝联系的。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上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其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是专利权的简称;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什么产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对注册商标应该有所了解了,那专利的申请有哪些呢?

申请专利:只要属于企业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相关的集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有的新设计,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不能重复生产的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也就是说,非产品的载体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司知识产权公司专业从事杭州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复审、版权登记的公司。在工作时候,有的客户会打电话说,我们花钱在你们这里注册了商标,就一定会注册下来,然而并不是的,因为在注册过程中,会有公告期,在此期间会有人提出异议的,所以注册不成功也是有可能的。那么商标驳回复审机构哪家好呢?在这里我们就来详细的说说,怎么选择一家商标驳回复审机构。

第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企业注册信息,查看企业的基本信息。

第二、了解该企业的实力情况,可以参考一下,公司人员数量,注册资金等。

第三、了解公司基本构成,看看是不是具有完备的服务体系。比如,看一下公司有没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营销团队、售后团队、专业的客服团队,公司具有完备的运营体系。这种公司是你不二的选择,当然,如果你也可以实地参观一下公司。在这里,千万不要为了图便宜,选择只有业务团队的公司,当你的商标被驳回了,公司没人管。所以完备的服务体系是你选择商标驳回复审机构的重要参考。

第四、你也可以参考办理案件数量和成功量。成功率高,说明这家公司专业,实力雄厚,并且经验丰富。

以上四点就是你选择商标驳回复审机构的重要参考。当你的商标驳回了,千万不要着急,找一个靠谱的、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才可以解决你的烦恼。

国家商标局鼓励企业或个人委托代理公司申请注册商标。很多申请人都要自己去注册商标,是因为不懂杭州商标注册程序,找代理公司注册商标有以下好处:

1.找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商标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关键是因为很多申请人申请表格不规范,常常被退回补正,或不予受理。

2.找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可以节省时间。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首先是查询商标(很多申请人都不知道要查询的),在商标局查询商标一般要等第二天才出查询结果,而且申请一件商标一般都要经过三四个名称的查询后才能确定。即使是那些不知道要查询而申请商标的,一件商标申请下来至少也需要到商标局两次以上,提交申请一次,领取注册证一次,如果发生补证,次数更多(直接申请的多半申请书不合格而补正),如果找代理公司注册商标,这些过程申请人都可省掉。

3.找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可以节省费用。商标局查询商标的费用如下:中文或数字的查询为每次60元,英文或字头查询每次100元,图形查询每次120元,加急查询费用加倍(注册一件商标有时需要查询多次)。找湘西商标网-武陵知识产权代理,除图形外的商标查询是不需要交纳查询费用的。

4.找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收取商标局的各种书件方便。因为现在商标注册时间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申请人直接申请商标往往因地址的变动收不到商标局的寄出的各种书件,而找代理可以避免这一点。

5.找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可以提高注册的成功率。据相关信息统计,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驳回率高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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